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要起诉,多数是因为财产分割出现矛盾。其中,房产分割问题是多数夫妻最关心的。那么因房产分割事由去法院诉讼需要多久呢?

一、程序上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分割财产诉讼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要延长的,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可延长。
二、分割房产时有如下原则
1、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房产的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和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房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应尽可能分给需要房子、能更好发挥发房子效用的一方。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房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