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债务问题作出分割,尤其是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时候。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债务该如何分割呢?

一、法律中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债务分割原则
离婚债务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在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抚养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对于债务的分割方式不影响债权人对债权的享有,只在夫妻内部有效。
三、债务承担方式选择
1、约定共同承担
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共同承担债务,或对夫妻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任一方主张权利。
2、协议分担
有些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即使原夫妻二人离婚时对债务承担作了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志,但不能因此改变该债务的性质。只有在债权人同意的基础上,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则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