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在审判程序中,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一审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会进行进行二次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但是二审判决的结果当事人可能仍然不服,不希望履行判决结果。那么,不服二审判决的当事人该怎么办呢?


二审判决后不服素材图


对二审判决不服主要有两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或者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因此,存在以上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