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股权交易日益频繁,涉及金额越来越大,随之而产生的纠纷不断涌现。股权纠纷是合同法与公司法两大民商领域交汇合一的集中表现,其数量长期占据公司法诉讼领域相当大比例,且呈现出一定的类型化特点。在股权纠纷案件中,由于其案件复杂程度和专业难度之大,当事人往往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但各律所收费方式和收费数额均不相同,那么股权纠纷的律师费一般为多少呢?

股权纠纷的律师费一般为多少?
案件一审、二审、执行等不同阶段的律师代理费也大不相同。以案件阶段为依据可以讲律师代理费划分为常规收费、包干收费等不同的收费方式。下面结合案件阶段对于律师代理费的收费方式进行介绍。
1、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往往按阶段收费,即一阶段收取一次律师代理费用。案件二审或再审的代理费用会高于一审和执行阶段,案件进入到二审或者再审阶段,往往较为疑难复杂,翻案难度大,需要律师投入的心血和时间都更多,相应的律师代理费也更高。
在各阶段又可以选择固定收费模式或者风险收费模式。固定收费即在律师开启本阶段的办案工作前收取律师代理费,后期无论结果如何均不再收费。风险收费又可分为全风险代理与半风险代理,全风险代理一般前期不需缴纳律师代理费,后期按照判决金额或执行回款的20%—30%收取律师代理费,该种方式使得律师与当事人完全成为利益共同体,但是后期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一般较高。半风险收费方式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收取较少的前期费用,待胜诉或收到执行回款后再按照5%—15%的比例收取风险代理费。绝大多数股权纠纷案件会选择该方式收取律师费。
2、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等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在股权确认纠纷案件中,也存在“包干到底”的情形,即适当提高前期收费,律师一直代理到执行阶段,该模式有助于收回执行回款。同样,在包干收费中,也可以选择固定收费或者风险收费模式。
股权纠纷案件一半采取常规收费中的半风险代理模式或者包干收费中的半风险代理模式。
律师在股权纠纷中的作用:
股权纠纷主要分为四类: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实务当中,股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因为利益争夺、政府职能和地方保护、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原因纠缠不清,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物。所以一开始选择合适专业的律师是至关重要的。市场交易中,公司是很重要的法律主体,是非常普遍的主体组织。在与公司有关的民商事法律纠纷中,股权纠纷是其中一大重点,而股权转让纠纷又在其中占据着重要一席。
下面介绍一起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办理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甲公司和陈某等8名自然人股东系A公司的股东,其中甲公司持有44%的股权,陈某持有A公司1.5%的股权,另外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A公司54.5%的股权。陈某等8名自然人股东就其各自持有的股权合并整体定价拟转让51%的股份给乙公司,并函告甲公司,甲公司回复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按同等条件受让陈某持有的1.5% A公司股权。8名自然人股东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51%股权转让给乙公司。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对陈某持有的1.5%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陈某找到本所股权纠纷律师为其代理人并采用了常规半风险代理模式,支付了代理费用。
律师经过调查迅速理清了案件事实,归纳出了争议焦点为:在8名自然人股东就其各自持有的股权合并整体定价拟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乙公司情况下,甲公司能否就其中部分拟转让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理论争议较大,实践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之后,律师查找了《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找到问题的关键是“何为同等条件”。股权的数量、购买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相互影响,任一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导致其他因素相应变化。
因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官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审查其他股东提出的购买股权方案是否与第三方提出的购买股权方案为同等条件。 在法庭辩论上,我所律师认为:认定是否属于同等条件,不仅应对交易的外观进行审查,还应对交易的目的进行审查,才能均衡保护各方利益。我们应当注意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没有公开交易的市场,股权流动性较弱,公司的人合性较强,要求股东之间必须相互信赖。股东想退出公司,找到第三方买家并不容易,其他股东如果仅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将致第三方欲购买的股权数量减少,而交易股权的数量往往影响交易价款,并可能影响股权交易目的能否实现和交易能否成功,这是基本的商业常识。如果允许其他股东未经出让方、受让方同意,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就意味着其他股东的意志凌驾于转让股东的意志之上,损害转让股东及第三方的利益,导致法律在保护各方利益协调上失衡,不符合立法本意。因此,应当在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允许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
最终,法官认可这一观点,并且认为被告方证据充足,论证清晰,驳回甲公司的请求,认为甲公司不能主张优先购买甲的股权。
从上述案件中可以看到,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找到了适用本案的具体法条,综合考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得出最佳的代理思路,办案思路决定出路,一个本可能要输的大案件最终大获全胜。如果此案一审判决未生效,二审很难翻案,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在实践中律师会根据当事人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客户选择最优的解决方案。相应的律师会根据案件标的、繁简程度、案件性质等收取不同的代理费用,会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