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纠纷怎么处理?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是企业股权转让中最常见的情形。因此,绝大部分股权转让纠纷都属于合同纠纷。遇到股权转让合同不履行的问题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进行详细介绍。


股权转让纠纷素材图


一、公司不履行义务如何解决?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是公司的义务。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也应由公司办理。公司董事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并无义务去监督或判断转让双方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


只要转让方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已完成,受让方此时取得公司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方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况,在实践中是普遍存在的,这是一种正常状态。因为此时公司已经明知股东情况发生变化,而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既为公司的法定义务又完全是公司自身可以控制的行为,所以公司不能因自己未及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而拒绝受让方对其主张或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只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受让方对公司主张股东权利。


二、股东不履行义务如何解决?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一方请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的时候,另一方没办法履行,一方就需要支付转让股权的赔偿金或者支付违约金。